衢江區(qū)公務員考試([浙江]2017年衢州衢江區(qū)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各位老鐵們,大家好,今天由我來為大家分享衢江區(qū)公務員考試,以及[浙江]2017年衢州衢江區(qū)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的相關問題知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如果可以幫助到大家,還望關注收藏下本站,您的支持是我們最大的動力,謝謝大家了哈,下面我們開始吧!

衢江區(qū)公務員考試([浙江]2017年衢州衢江區(qū)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本文目錄

衢江區(qū)公務員考試([浙江]2017年衢州衢江區(qū)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1. 浙江衢州公務員招考范圍
  2. 衢州公務員考試
  3. 2015年衢州公務員考試成績什么時候出來
  4. [浙江]2017年衢州衢江區(qū)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5. 2015年浙江省衢州公務員考試公告

浙江衢州公務員招考范圍

很遺憾你不能報考。一下是衢州09年公考的要求:

衢江區(qū)公務員考試([浙江]2017年衢州衢江區(qū)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市級機關和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招考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

(1)具有衢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08年12月2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放寬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外省生源。

(3)研究生畢業(yè)(須在2009年9月30日前畢業(yè)),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面向全國不受生源區(qū)域和戶口限制。

很顯然你不符合任何一條。

你可以瀏覽衢州人才網上的公告

衢州公務員考試

1、你說的衢州公務員在國家、省、地方公務員招考里都有,但省公務員考試的可能性比較大,所以考試計劃出來的時間一般是在10月底或者11月初。

2、法律專業(yè)招考的單位比較多的,但比較集中在公檢法三個部門,其他的,要看計劃里具體的要求

3、復習用書:推薦李永新主編的、中公網出版的輔導書。但是你考什么職位看什么書。比如你考國家公務員的,就看國考的輔導書;考省公務員的,就看省公務員輔導書,這些書,中公網出版的都有的。報名流程:(1)申請報名正式報名前,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領取報名所需的各種表格和報考須知資料,認真填寫好報名表并了解報考須知。(2)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是以審查報名登記表和有關證件是否符合規(guī)定的報考條件的一種方法,由政府人事部門和用人部門共同負責資格審查(3)領取準考證國家公務員考試主考機關根據(jù)報名和資格審查認定報考情況發(fā)放的《準考證》。準考證由主考機關統(tǒng)一印制,貼上報考者交的近期免冠1寸照片,經主考機關蓋章塑封后一效。填寫準考證明,必須認真仔細,考生姓名項目必須與報名表完全一致?!稖士甲C》存根應按考場裝訂成冊,供監(jiān)人員在核對考試人員時使用。若報考人員遺失準考證,須由其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并攜帶有關證件,經報名點審核后由原發(fā)證單位補發(fā)。補發(fā)的準考證用原準考證,但注明“補發(fā)”字樣。主考機關在編排準考證號時,應盡量將同一單位的報考人員安排在不同的考場并且考號不相鄰。準考證號一般采用8位數(shù)字。注:現(xiàn)在大多數(shù)省市均采取網上報名,并在網上直接打印準考證,現(xiàn)場確認報名的方式戶口要求:(1)具有衢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08年12月2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2)衢州市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應屆畢業(yè)生;全日制普通高校2009年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放寬到浙江省生源和在浙普通高校外省生源。

(3)研究生畢業(yè)(須在2009年9月30日前畢業(yè)),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面向全國不受生源區(qū)域和戶口限制。

2015年衢州公務員考試成績什么時候出來

您好,中公教育為您服務。

2015衢州公務員考試公告|職位表|大綱|數(shù)據(jù)分析信息匯總

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已正式啟動,2015年全省各級機關計劃考試錄用公務員9386名,其中:省級機關招考65名,省屬公安、司法行政等單位招考864名;市級機關招考1599名;縣(市、區(qū))機關招考5496名;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招考1362名。注冊及報名時間:3月16日0時-3月21日17;筆試時間:2015年4月25日。面對2015浙江省考大戰(zhàn),大家在努力備考之余,也應該放松心態(tài),不要過于緊張急躁,當然也不能怠慢,需要在戰(zhàn)略上藐視敵人,戰(zhàn)術上重視敵人。當然中公教育公考界權威專家也會為你支招!廣大浙江考生們可【Ctrl+D】收藏本頁面,會實時更新公布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相關信息!

●最新資訊

【視頻】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新大綱行測解讀及備考指導

【音頻】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職位解讀及報考指導

【音頻】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申論大綱解讀

歷年浙江公務員考試行測真題特點及2015命題趨勢分析【更多點擊:行測備考資料匯總】

歷年浙江公務員考試申論特點分析及2015命題趨勢預測【更多點擊:申論備考資料匯總】

【最新匯總】2015年衢州各縣區(qū)公務員考試招聘公告匯總

2015年衢江區(qū)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考試錄用公告(招62人)

2015年常山縣鄉(xiāng)鎮(zhèn)機關公務員考試錄用公告(招72人)

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大綱解讀匯總

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大綱

2015年衢州市各級機關錄用510名公務員公告

2015年衢州市公務員考試專業(yè)資格審查辦法

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職位分析:本科生的主力軍地位不動搖男性倍受青睞

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首次參加全國同步招考進一步推進分級分類考試

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招錄9525名公務員,國家統(tǒng)一命題,首次參加統(tǒng)考

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職位表_職位表下載【9386人】

2015浙江省考衢州地區(qū)官方職位表公布(510人)

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公告

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緊缺職位

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全省各級公安機關錄用特警公告

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時間安排

●招考信息公告、大綱、職位、招錄數(shù)據(jù)分析解讀

【音頻】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職位解讀及報考指導

【音頻】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申論大綱解讀

【最新】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各招考單位招錄人數(shù)一覽表

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大綱解讀匯總

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職位分析

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解讀

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公告

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職位表下載

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大綱

2015浙江省公務員考試緊缺職位計劃一覽表

2015浙江省公務員考試主管部門政策咨詢電話

●報考指導

2015浙江衢州公務員考試報考注意事項

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流程

2015浙江省屬監(jiān)獄系統(tǒng)專業(yè)資格審查辦法

2015浙江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試行)(人社部第4號令)

2015浙江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

2015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

浙江公務員考試專業(yè)范圍_專業(yè)資格審查辦法_專業(yè)目錄

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報名操作指導

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報名人數(shù)和歷年報考情況

●報名入口及費用

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報名入口

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招考范圍、對象、招考條件

2015年浙江公務員考試預計報名費用

2015浙江公務員考試筆試分數(shù)線歷年分數(shù)線

●政策、技術和考務問答

2015浙江省各級機關公務員考試政策問答

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學歷專業(yè)問題匯總

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報名政策問題匯總

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報考職位問題匯總

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網絡技術問題匯總

2015年浙江省公務員考試網上報名問題匯總

更多浙江衢州公務員招考信息請您加群234787506關注

獨家推薦:

衢州公務員考試致勝協(xié)議課程火熱報名中

衢州2015年省考公務員考試輔導課程

衢州公務員考試全程協(xié)議課程

2015年江山市省考課程直擊

2015年龍游縣省考課程直擊

現(xiàn)場報名:

衢州分校地址:衢州市柯城區(qū)上街26號四樓(供銷大廈正對面)。

江山分校地址:江山市鹿溪中路367幢3號(公交北關站旁)。

龍游分校地址:龍游縣榮昌路金澤大廈1層26號(供電局附近)。

衢州電話:0570-3169002 3169001 13306703966

龍游電話:0570-7030729 7030739 13325700260

江山電話:0570-4036200 4036201 15355247621

如有疑問,歡迎向中公教育企業(yè)知道提問。

[浙江]2017年衢州衢江區(qū)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為滿足全區(qū)機關單位補充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的工作人員,下同)的需要,根據(jù)公務員法、《浙江省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guī)定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浙江省各級機關單位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浙人社發(fā)〔2017〕 29號)及市委組織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衢州市各級機關單位2017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衢市人社公〔2017〕27號)精神,區(qū)委組織部、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決定,組織實施2017年全區(qū)機關單位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的工作?,F(xiàn)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考計劃

2017年,衢江區(qū)機關單位計劃考試錄用60名公務員。其中,區(qū)級機關單位33名,鄉(xiāng)鎮(zhèn)機關27名(包含12名選調生村官招考計劃,詳見2017年浙江省選調生村官招考公告)。

具體的招考單位、職位、人數(shù)和報考資格條件,詳見附件,或于2017年3月3日起登錄下列網站查詢:

浙江組織工作網(zjdj.zjol.com.cn)

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www.zjhrss.gov.cn)

浙江省公務員局(www.zjhrss.gov.cn/gwy)

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gwy.zjhrss.gov.cn)

浙江人事考試網(www.zjks.com)

衢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 www.qzrls.com)

衢江區(qū)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http://rlj.qjq.gov.cn)

二、招考的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考的范圍和對象

1.區(qū)級機關單位、鄉(xiāng)鎮(zhèn)機關單位招考公務員的范圍和對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1)取得本科以上畢業(yè)證書的人員;

(2)衢州市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和市外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應屆本科以上學歷畢業(yè)生;

(3)具有衢州市常住戶口的大專學歷人員(以2017年3月11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上述人員中屬于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須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相應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2.鄉(xiāng)鎮(zhèn)機關單位面向大學生“村官”考錄公務員的對象為:參加衢江區(qū)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3.鄉(xiāng)鎮(zhèn)機關單位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考錄公務員的職位分為“職位1”和“職位2”。“職位1”面向大學生“村官”,其范圍和對象與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面向大學生“村官”的相同;“職位2”面向非大學生村官身份的村干部,其范圍和對象為:衢江區(qū)行政區(qū)域內現(xiàn)任村黨組織、村委會(以下簡稱“兩委”)正職連續(xù)任職時間滿2年以上或現(xiàn)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連續(xù)任職時間滿3年以上的人員(符合“職位1”報考范圍和對象的,不能報考“職位2”)。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擔任村干部的時間,不能計入任職時間。

4.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現(xiàn)役軍人、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7年應屆畢業(yè)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規(guī)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機關單位公務員。屬于《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第十條、十一條規(guī)定不宜錄用為人民警察情形之一的,不宜報考各級公安、林業(yè)系統(tǒng)人民警察;村干部在任村“兩委”委員以上職務期間受過處分或在任上述職務期間對本村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負有責任的,不能報考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招考的職位。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回避情形的職位。

(二)招考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公務員法規(guī)定的基本條件和報考職位所需資格條件以及符合上述招考的范圍和對象規(guī)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以上應屆畢業(yè)生(非在職)年齡18至40周歲(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2.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單位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2”的,現(xiàn)任村“兩委”正職的,年齡在18至40周歲(1976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中專、高中以上學歷。其他人員要求年齡在18至35周歲(1981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

3.報考共青團組織職位的,要求年齡18至28周歲(1988年3月11日至1999年3月11日期間出生)。

4.部分招考職位所要求的“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企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縣級以下機關單位(含參公事業(yè)單位)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yè)、個體經營累計2年以上的經歷。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時間計入基層工作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基層工作經歷。

本次招考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任職期的計算統(tǒng)一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

5.報考各級法院、檢察院機關法律類職位的,應具有國民教育序列法律本科以上學歷。報考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的,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并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shù)線的人員,也可以報考。

在2017年2月28日前通過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成人高等教育學歷考試并取得畢業(yè)證書的人員,符合職位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三、報考方式和程序

(一)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7年3月11日0時—3月16日17時。

網址:http://gwy.zjhrss.gov.cn(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

報考人員上網注冊個人信息后,選擇職位報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在此期間招錄機關單位不作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職位。

3月14日0時—3月16日17時,報考人員可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登錄后查詢報名不足1:8比例的職位。系統(tǒng)每30分鐘自動更新數(shù)據(jù)。

(二)資格初審

時間:3月16日17時—3月20日24時。

招錄機關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職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tǒng)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三)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3月21日0時—3月25日17時。

已報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在再次報名之日起2天內完成,初審的截止時間為3月27日24時。

(四)繳費確認

時間:3月21日0時—3月30日24時。

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進行網上繳費確認并查詢是否完成。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

(五)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時間:4月17日9時—4月22日24時。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登錄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下載打印準考證。

四、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時間為4月22日,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1.報考縣級以下機關單位職位的(除以下第2款情形外),考試類別為基層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申論》(B卷)

2.鄉(xiāng)鎮(zhèn)機關單位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職位2”招考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綜合應用能力》(二)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

本次考試范圍以《浙江省2017年招考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犊荚嚧缶V》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下載。

五、加分并劃定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

筆試結束后,對現(xiàn)任村“兩委”正職報考鄉(xiāng)鎮(zhèn)機關單位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含“職位1”和“職位2”)職位的,實行筆試總成績(兩科原始成績相加)加10分。

各類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合格分數(shù)線由省委組織部、省人力社保廳、省公務員局統(tǒng)一劃定。

六、確定體(技)能測評和面試對象

招錄機關單位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jù)各招考職位報考人員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確定面試對象。

法官、檢察官助理職位招考計劃2名以下的按1:3確定面試對象,招考計劃3名以上的按1:2確定。

以上職位中出現(xiàn)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七、資格復審

面試或體(技)能測評前,要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由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單位實施,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體(技)能測評或面試。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yè)生應提供學校核發(fā)的就業(yè)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fā)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fā)的《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等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yè)生因學校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yè)協(xié)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yǎng)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服務地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職位的證明;

參加2016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qū)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或司法部網站下載打印的2016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資格復審開始2天前,相關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由招錄機關單位在該職位筆試合格分數(shù)線以上的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進行遞補。本人未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面試(體能、技能測評),相關職位不再遞補。具有特殊情形的,由本人申請,經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后,可委托他人代為資格復審。

八、體(技)能測評

體能測評工作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招錄機關單位實施。體能測評按國家相關標準執(zhí)行。

軍事技能測評工作由省委組織部會同省軍區(qū)組織實施。

軍事技能測評項目及評分標準按《浙江省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單位錄用專職人武干部軍事技能測評項目成績標準(暫行)》(附件6)執(zhí)行,三項目總分達不到180分的不具備面試資格。

九、面試

面試由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統(tǒng)一組織實施。入圍面試的人員放棄面試資格的,相關職位不再遞補。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數(shù)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十、確定體檢、考察對象

面試結束后,將筆試總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總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偝煽兊挠嬎愎綖椋?/p>

總成績=筆試總成績÷4+面試成績÷2

招錄機關根據(jù)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計劃的1:2確定體檢對象。

體檢結束后,在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按照1:1確定考察對象。

不足規(guī)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shù)確定。

十一、體檢、考察

體檢工作由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單位實施。體檢工作按人社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2〕65號)執(zhí)行。

體檢按人社部、國家衛(wèi)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6〕140號)政策執(zhí)行。

對報考法院、檢察院、公安、林業(yè)系統(tǒng)人民警察人員的體檢按人社部、原衛(wèi)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0〕82號)等政策執(zhí)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guī)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不再遞補。

考察按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對報考各級公安、林業(yè)系統(tǒng)人民警察人員的考察按《浙江省公安機關單位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執(zhí)行。

對報考鄉(xiāng)鎮(zhèn)(街道)機關單位公務員的優(yōu)秀村干部考察按國公局發(fā)〔2013〕2號執(zhí)行,必要時可試行民主測評、考察預告、經濟責任審計等辦法。

考察期一般為60天,自公布考察對象名單之日起計算??疾旖Y論為合格或不宜錄用為公務員,應在考察期內作出??疾鞂ο竺麊喂己笾赁k理錄用報到手續(xù)期間,相關人員放棄資格的,記入誠信檔案庫。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guī)定的,按新規(guī)定執(zhí)行。

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錄用的依據(jù)。

十二、公示、錄用

招錄機關單位根據(jù)考試成績、體檢結果和考察情況,提出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示7天??h以下機關單位定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優(yōu)秀村干部考錄的職位,由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在擬錄用人員所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村公示7天。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錄用的,按錄用審批權限辦理錄用手續(xù)并發(fā)放《公務員錄用通知書》。對反映有影響錄用問題并查有實據(jù)的,不予錄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

不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向招錄機關單位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予錄用。

報考人員考察結論為不宜錄用為公務員的、在考察階段本人放棄錄用資格的或已被其他機關單位錄用為公務員并已報到的,可在相應職位體檢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被錄用人員收到錄用通知書,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者,取消錄用資格。不能在規(guī)定時間提供報考所需相關證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取消錄用資格。有上述取消錄用資格情況,不再遞補。

確定參加體(技)能測評、面試、體檢、考察及遞補人員的名單均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

在次年全省公務員招考公告發(fā)布時,尚未公示遞補的,不再實行遞補。

十三、注意事項

(一)法官、檢察官助理的考錄工作按照《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浙江省人民檢察院關于招錄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檢察院檢察官助理工作的實施意見》(浙組〔2016〕33號)執(zhí)行。

(二)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戶口尚在遷移中的大專學歷人員,不得報考。請報考人員注冊報名時確認本人落戶情況并如實填寫。

(三)資格復審前,中小學教師應書面報告所在學校,若未按要求報告的,由本人與學校協(xié)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再按規(guī)定時間辦理錄用報到手續(xù)。

(四)報考人員在注冊時須先進行手機驗證,輸入身份證號碼、手機號碼后,點擊“獲取驗證碼”,系統(tǒng)自動發(fā)送驗證碼到相應的手機,驗證成功后才能繼續(xù)進行信息注冊。每個身份證號碼和手機號碼均只能注冊一次,請務必認真核對,確保真實、準確。

(五)報考人員須用第二代身份證號碼注冊報名。參加筆試時,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否則不得進入考場。

(六)報考人員在初審、復審中提交的所有注冊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七)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7年3月29日12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保證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省人事考試辦公室(電話:0571-88396652),經審核后免除其考試費。

(八)繳費確認人數(shù)不足招考計劃數(shù)3倍的職位,將酌情核減或取消招考計劃,此類計劃將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招考職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時內可改報其他職位。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退還考試費。專設殘疾人招錄職位和部分特殊職位可視情適當降低開考比例,面向少數(shù)民族招考的職位不受開考比例的限制。

(九)根據(jù)人社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fā)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人社部發(fā)〔2011〕48號),體能測評三個項目中有一項不達標的,視為體能測評不合格。測評中,縱跳摸高不超過3次,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800米)只測試1次。

(十)考試違紀違規(guī)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中組部、人社部、國家公務員局《公務員考試錄用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辦法》(人社部發(fā)〔2016〕85號)和省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十一)報考人員對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公布、公示的相關內容有異議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內向當?shù)毓珓諉T主管部門或招錄機關反映。

(十二)全省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公務員考試的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xiàn)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fā)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與本次考試無關。

(十三)根據(jù)省人力社保廳下發(fā)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guī)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公務員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xié)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希望廣大報考人員從現(xiàn)在做起,從自身做起,誠信報考,誠信參考,不要在信用記錄上留下污點。

(十四)招考公告中規(guī)定的體能測評、軍事技能測評、體檢、考察及違紀違規(guī)處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招考政策”專欄或“政策問答”專欄中查詢。對報考專業(yè)、學歷、學位、資格條件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機關聯(lián)系。對專業(yè)審核有異議的,可向同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反映。各市、縣(市、區(qū))政策咨詢電話可在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tǒng)查詢。

(十五)報考選調生村官、人民武裝學院人民武裝干部學員和特警的,具體內容另見公告。

附件: 2017年衢州市衢江區(qū)機關單位考試錄用公務員計劃表

2015年浙江省衢州公務員考試公告

2015年浙江省衢州公務員考試公告

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時間為4月25日,每個科目滿分均為100分。

1.報考市級機關(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柯城分局、衢江分局除外)職位的,考試類別為綜合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A卷)

下午:14:00—16:30《申論》(A卷)

2.報考縣級以下機關職位的(除以下3、4款情形外),考試類別為基層類,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申論》(B卷)

3.報考行政執(zhí)法類(市綜合行政執(zhí)法局柯城分局、衢江分局,縣級以下公安、森林警察、城市綜合執(zhí)法)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B卷)

下午:14:00—16:30《綜合應用能力》(一)

4.鄉(xiāng)鎮(zhèn)機關面向優(yōu)秀村干部“崗位2”招考職位的,時間和科目為: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C卷)

下午:14:00—16:30《綜合應用能力》(二)

報考公安、森林警察人民警察職位的,還需加試《心理測評》(A卷),考試時間為17:10—18:00。測評結果不折合分數(shù),不計入筆試成績,僅判定達標與否,未達標者不能參加面試。

2015年浙江省衢州公務員考試歷年真題,海量模擬考試盡在磚題庫:http://tiku.huatu.com/

關于衢江區(qū)公務員考試到此分享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

網上報名
  • 姓名:
  • 專業(yè):
  • 層次: 分數(shù):
  • 電話:
  • QQ/微信:
  • 地址:

文中圖片素材來源網絡,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644062549@qq.com刪除

提交報名同學/家長:允許擇校老師幫您擇校調劑,同意《隱私保障》條例,并允許推薦給更多服務商為您提供服務!

轉載注明出處:http://www.jyqzw.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