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感謝邀請,今天來為大家分享一下公務員考試錄用可以申嗎的問題,以及和在職公務員可不可以再參加公務員考試的一些困惑,大家要是還不太明白的話,也沒有關系,因為接下來將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解決大家的問題,下面就開始吧!

本文目錄

新考上的公務員還能再考嗎
公務員不能再參加公務員考試。

根據公務員報考條件,國家公務員考試已經明確禁止在職公務員以及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參加了,參照往年各省公務員考試政策,部分省份也已明確禁止在職公務員參加公務員考試已經進入了體制內的公務員,如果再次參加考試,不僅造成人事頻繁變動,還會影響公務員隊伍的穩(wěn)定和基層工作的正常開展。
而且,對于沒有經歷過公考缺乏經驗的大學生和社會人士相比,在職公務員有諸多優(yōu)勢,反而給體制外的報考者增加競爭壓力,不能為單位注入新鮮血液。
除此之外,不能報考公務員的人員有: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3、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在職人員報名參加公務員考試要單位蓋章同意嗎
在職人員報名參加公務員考試需要單位蓋章同意。
公務員考試結束,在進行面試資格審查的時候,需要進行證件審核環(huán)節(jié),除了審查考試資格,證件及專業(yè)的真實性之外,還要上交一份單位的證明,證明是單位員工,并且同意參加考試之類的證明。
如果沒有單位的蓋章同意,面試資格審查這一關無法通過。建議先跟單位溝通好,讓單位出具加蓋公章的證明,或者蓋章的介紹信。
擴展資料:
公務員報名注意事項
一、報名各時間點要記牢
考生不僅要知道網上提交申請時間,更要知道資格審查結果查詢時間、繳費時間、改報時間、報名序號查詢時間、網上確認時間等。提交報考申請僅僅是報考的開始,申請是否通過考生注意查看資格審查結果。
二、具體報名時間要把握好
較多考生一般都會集中在中后期報名,尤其是最后三天,往往會呈現“井噴”。由于國家公務員考試在報名結束之后的審核期內不能改報職位,最好錯開高峰期,提早對照職位表選取合適職位。
三、提前將報名所需證件備齊
國考報名時,考生需要填寫詳細信息表和注冊信息表,里面涉及身份證號、專業(yè)、入團(黨)時間,獎懲情況等各種與考生息息相關的信息。因此,國家公務員考試網建議考生提前備考畢業(yè)證書、學歷證書、身份證、計算機等級證、團(黨)員證等證件,以免在報名的時候手忙腳亂。
另外,在網上報名確認時,報考人員上傳本人近期免冠正面電子照片[藍底證件照,jpg格式,二寸(35mm×45mm)、20Kb以下、以當地考試機構網上明示的規(guī)格要求為準];并按規(guī)定網上繳納有關費用。所以考生要提前準備電子照片以及網銀,保證能順利確認報名。
四、所報職位要提前鎖定避免臨場亂選
在系統(tǒng)正式報名之前,考生都是要下載職位表,先在職位表找出適合自己的職位范圍,并進一步鎖定要報考的職位。如果時間來不及,考生也可從職位表中根據表頭的條件設置篩選出自己心儀的職位。
五、報名要誠信
報名時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提供虛假報考申請材料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guī)的有關規(guī)定處理。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面試資格審查
事業(yè)單位試用期的人可以考公務員嗎
事業(yè)單位試用期的人是不可以考公務員,并且試用期期滿之后,還得滿足最低服務年限,方可報考公務員考試,否則,原單位是不會放人的。
五年服務期限,光辭職可以,如果是辭職考走,人社局一律不同意。因為有服務期的人員的單位同意報考證明要報人社局同意。找到你報考的單位的聯系方式,然后打電話具體咨詢解決。
拓展資料:試用期內報考公務員
1、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是不可以參加公務員和事業(yè)單位招考,只有過了試用期后才可以參加;
2、根據公務員招考公告:在職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含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公單位工作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人員)不得參加公務員考試;
3、而事業(yè)單位考試公告要求試用期內的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列編招聘)是不能參加事業(yè)單位招考。
參考資料:人民網:在職未滿兩年禁再考招錄職位標明特殊要求
...錄用經過單位同意的,會影響以后得公務員考試嗎
單位同意只能說明你可以繼續(xù)參加公務員考試,因此帶來的影響可以說是絕對的,但程度是相對的。主要看你申請的理由是否會讓新的用人單位感覺合理,當然也還要看用人單位對于試用期申請取消錄用的行為的寬容度。
在職公務員可不可以再參加公務員考試
在職公務員不可以再參加公務員考試。
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4)現役軍人;
(5)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
(6)在讀的非應屆畢業(yè)生;
(7)具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
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體檢、考察等環(huán)節(jié)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
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回避關系。
擴展資料:
根據《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
第五條錄用公務員,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招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三)考試;
(四)考察與體檢;
(五)公示、審批或備案。
必要時,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上述程序進行調整。
錄用特殊職位的公務員,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簡化程序。
第六條民族自治地方錄用公務員時,依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對少數民族報考者予以適當照顧。具體辦法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第七條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應當采取措施,便利公民報考。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家公務員考試
關于公務員考試錄用可以申嗎到此分享完畢,希望能幫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