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朋友對于寧夏國考公務員考試公告和寧夏省考公務員報名時間表2023不太懂,今天就由小編來為大家分享,希望可以幫助到大家,下面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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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省考公務員報名時間表2023
寧夏2023年省考報名時間,如下:

2023寧夏省考報名時間將可能在2023年1月中上旬。參考2023年陜西公務員招考計劃將于2023年初發(fā)布進行推測,同樣參加全國聯(lián)考的寧夏省也將可能在2023年初發(fā)布公告。
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參考往年寧夏省考公告內容可知,“本次招考采用網(wǎng)絡報名方式。報名、資格初審和繳費,通過網(wǎng)絡同步進行。報名網(wǎng)站為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
近幾年寧夏省考報名網(wǎng)址并未有變化,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將為寧夏公務員招錄計劃官方網(wǎng)址,公告、職位表、報考指南、考試大綱、報名入口、資格審查結果查詢、繳費入口、準考證打印入口、成績查詢入口、資格復審名單等等信息均在寧夏人事考試中心網(wǎng)公布。
一、公務員省考的報名條件
1、前提肯定是擁有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并且要遵守和擁護我國的憲法和基本法律。
2、年齡方面基本上要求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如果是碩士學歷或博士學歷,則報考年齡上限可以放寬到40周歲。
3、個人品行方面,要達到良好,此外身體健康的狀況也要達到良好。
4、學歷方面,基本上都在大專及以上,其中適合大專學歷考生報考的崗位并不多。
5、專業(yè)要求,不同崗位會要求報考人員對應有關的專業(yè)范圍,旨在初步檢測考生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公務員省考的考試科目
1、和國考一樣,公務員省考大多也是考兩個科目,即《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和《申論》,但部分崗位會加考專業(yè)科目,具體的考試內容要根據(jù)相應崗位的性質來定。
2、行測科目的考試,設計的學科比較多,旨在考察學生的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能力、言語理解與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等,考題全部為客觀題。
3、申論科目的考試則為主觀題,前幾道題是給定材料,讓考生或分析,或提煉,或概況,最后一道題則為大作文。
公務員不論是國考還是省考,相應的難度都是較高的,考生在報名之后,必須要抓緊時間合理安排備考。
公務員考試是每年的幾月份開始
國考是11月份或12月份。
公務員考試分為國考和省考,國考是全國統(tǒng)一考試,考試時間一般安排在每年的11月底或12月初。省考是各省自行組織的公務員考試,考試時間不定,大多數(shù)省份考試時間統(tǒng)一安排在4月份進行。
省考每個省份一年一次,極少數(shù)省份兩次,有的在上半年有的在下半年,大部分都限制戶籍,也有的不限戶籍。
寧夏國考2023年報名時間
寧夏國考2023年報名時間:2022年10月25日8:00至11月03日18:00。
國家公務員考試,簡稱“國考”,指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是國家部、委、署、總局招考在中央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的一種方式,招考條件相對比較嚴格,一般均要求全日制本科應屆、歷屆畢業(yè)生,部分職位要求碩士研究生和英語四級、計算機二級。
時間相對比較固定,一般集中在每年10-11月份。國家公務員,即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2022年9月30日,國家公務員局發(fā)布招考公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名、筆試時間預告》: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3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將于10月25日開始報名,12月3日至4日舉行筆試。023年共計劃招錄3.71萬人。共有259.77萬人通過了用人單位的資格審查。
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性質一樣,都屬于招錄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具體公務員政策可參看國家公務員網(wǎng)的相關政策。
國考可以考別的省嗎
可以。國家公務考試可以跨省,國家是全國性的考試,面向全國招聘人才,和地方公務員考試不同的是沒有戶籍限制,考生可以報考外省的公務員,同樣的也可以自己就近選擇筆試考試的地點,例如如果考生目前在湖北省,但是想考廣東省的國家公務員,報名時可以報考廣東的崗位,但是筆試時可以選擇湖北的考點,這樣對于考生來說是比較方便的。
一般來說的地點都是設置在各個省份的省會城市、直轄市、或者是自治區(qū)首府以及個別較大的城市,但是有些部門考試地點是有限制的,比如對外聯(lián)絡部、外交部等部門的考試地點在北京,報考銀保監(jiān)、證監(jiān)會等部分崗位的,考試地點一般在全國各省會城市、直轄市和自治區(qū)首府,其他城市不設置考點。
國家公務員考試,簡稱“國考”,指中央、國家機關公務員考試,是國家部、委、署、總局招考在中央國家機關的工作人員的一種方式,招考條件相對比較嚴格。
國考是為中央、國家機關及其直屬機構選拔人才,所有職位面向全國,很少有戶籍限制。
國考崗位包括中央黨群機關、國家行政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國務院系統(tǒng)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省考崗位包括各省市黨群機關、行政機關、行政機關直屬機構和派出機構、參公管理事業(yè)單位。
國考哪個省份好考容易上岸:
一般來說,邊遠地區(qū)的公務員比較容易考公成功。因為地理位置偏僻,生活不便,離家又遠,很多考生都不愿意去。報考的人少了,競爭自然就沒那么激烈,不過這些地方的公務員福利待遇往往都比較好,比如青海、黑龍江、西藏、新疆等。
另外,相對于偏遠地區(qū),經(jīng)濟不太發(fā)達地區(qū)的公務員也相對比較好考,比如云南、貴州、內蒙古、甘肅、吉林、遼寧、寧夏等。有些經(jīng)濟不發(fā)達的地區(qū),公務員招考要求也不會那么嚴格,對專業(yè)也沒有嚴苛的限制。
法律依據(jù):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下簡稱公務員法)和有關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適用于各級機關錄用擔任一級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
第三條公務員錄用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fā)展觀、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新時代中國共產(chǎn)黨的組織路線和干部工作方針政策,突出政治標準,堅持下列原則:
(一)黨管干部;
(二)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
(三)德才兼?zhèn)洹⒁缘聻橄?,五湖四海、任人唯賢;
(四)事業(yè)為上、公道正派,人崗相適、人事相宜;
(五)依法依規(guī)辦事。
第四條錄用公務員,采取公開考試、嚴格考察、平等競爭、擇優(yōu)錄取的辦法。錄用政策和考試內容應當體現(xiàn)分類分級管理要求。
第五條錄用公務員,應當在規(guī)定的編制限額內,并有相應的職位空缺。
第六條錄用公務員,應當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發(fā)布招考公告;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三)考試;
(四)體檢;
(五)考察;
(六)公示;
(七)審批或者備案。
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對上述程序進行調整。
第七條民族自治地方錄用公務員,依照法律和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具體辦法由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確定。
第八條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應當采取措施,便利報考者報名和參加考試。有殘疾人參加考試時,根據(jù)需要予以協(xié)助。
第九條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全國公務員錄用的綜合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一)擬定公務員錄用法規(guī);
(二)制定公務員錄用的規(guī)章、政策;
(三)指導和監(jiān)督地方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工作;
(四)負責組織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公務員的錄用。
第十條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qū)公務員錄用的綜合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一)貫徹有關公務員錄用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
(二)根據(jù)公務員法和本規(guī)定,制定本轄區(qū)內公務員錄用實施辦法;
(三)負責組織本轄區(qū)內各級機關公務員的錄用;
(四)指導和監(jiān)督設區(qū)的市級以下各級機關公務員錄用工作;
(五)承辦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委托的公務員錄用有關工作。
必要時,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可以授權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本轄區(qū)內公務員的錄用。
第十一條設區(qū)的市級以下公務員主管部門按照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的規(guī)定,負責本轄區(qū)內公務員錄用的有關工作。
第十四條招錄機關根據(jù)隊伍建設需要和職位要求,提出招考的職位、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擬定錄用計劃。
第十五條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錄用計劃,由中央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
省級機關及其直屬機構的錄用計劃,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定。設區(qū)的市級以下機關錄用計劃的申報程序和審批權限,由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
第十六條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jù)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政策,制定招考工作方案。
設區(qū)的市級公務員主管部門經(jīng)授權組織本轄區(qū)公務員錄用,其招考工作方案應當報經(jīng)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同意。
第十七條公務員主管部門依據(jù)招考工作方案,制定招考公告,面向社會發(fā)布。招考公告應當載明以下內容:
(一)招錄機關、招考職位、名額和報考資格條件;
(二)報名方式方法、時間和地點;
(三)報考需要提交的申請材料;
(四)考試科目、時間和地點;
(五)其他須知事項。
第十八條報考公務員,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年齡為十八周歲以上,三十五周歲以下;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八)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資格條件;
(九)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前款第(二)、(七)項所列條件,經(jīng)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可以適當調整。
報考行政機關中行政處罰決定審核、行政復議、行政裁決、法律顧問等職位的,應當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
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錄機關不得設置與職位要求無關的報考資格條件。
第十九條下列人員不得報考公務員: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被開除中國共產(chǎn)黨黨籍的;
(三)被開除公職的;
(四)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
(五)有法律規(guī)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十條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
第二十一條報考者應當向招錄機關提交報考申請材料,報考者提交的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完整。
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是什么時候
國家公務員考試時間相對比較固定,通常集中在每年10-11月份。
中央公務員考試和地方考試性質一樣,都屬于招錄考試,考生填報相應的職位進行考試,一旦被錄取便成為該職位的工作人員。
中央、國家機關的公務員考試是面向全國進行招考的,而地方的公務員考試主要面向當?shù)氐木用窈驮诋數(shù)鼐妥x的大學生以及本省生源的大學生。
擴展資料
2020年11月4日,國家公務員局網(wǎng)站發(fā)布報名確認截止時間提醒,參加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2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的報考人員,通過資格審查后需進行報名確認。
報名確認采取網(wǎng)上確認形式。報名確認截止時間為2020年11月7日24:00,未按期參加報名確認者視為放棄考試資格。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國家公務員考試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wǎng)-2021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報名確認時間11月7日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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