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流程**:
1. 拿到日本校方的通知后,學校會作為代理人向日本入管局提交相關材料。

2. 入管局審核后,會為申請人下發(fā)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

3. 學校收到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后,會馬上郵寄給申請人。

4. 申請人拿到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之后,才可以拿著其他簽證申請材料一起去辦理簽證。
5. 簽證一般是去戶口所在地所屬的日本駐華大使館辦理,如果申請人在外地工作或上學的話,也可以在所在省份對應的日本駐華大使館進行辦理。
**管轄區(qū)域**:
1. 日本駐華大使館:北京、天津、陜西、山西、甘肅、河南、河北、湖北、湖南、青海、新疆、寧夏、西藏、內(nèi)蒙古
2. 日本駐上海總領事館:上海、安徽、浙江、江蘇、江西
3. 日本駐沈陽總領事館:遼寧(除大連市)、吉林、黑龍江
4. 日本駐廣州總領事館:廣東、海南、福建、廣西
5. 日本駐重慶總領事館:重慶、四川、貴州、云南
6. 日本常駐大連辦事處:大連市
7. 日本駐青島總領事館:山東
8. 日本駐中國香港總領事館:中國香港、中國澳門
**所需材料**:
1. 簽證申請表
2. 在留資格認定證明書原件及復印件
3. 護照原件
4. 大專以上學歷(2001年以后畢業(yè)的)須提供中國高等教育學生教育部電子注冊備案表復印件
5. 戶口本首頁以及本人頁復印件
6. 4.5 * 4.5照片兩張(照片背景必須為白色)
7. 留學調(diào)查表
8. 學費支付者的在職證明
9. 最終學歷畢業(yè)證明書或復印件
所有材料都準備齊全后,就可以遞交材料了。需要注意的是,日本駐華使館、辦事處不接受個人遞交材料,需要找代辦處來幫忙遞交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