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理解的法治,就是‘限制公權,保障私權’”。張曉遠以八個字對司法改革要義的凝練總結,開始了他《物權法》為題的講座。物權法被視為“私權保護神”,是一部關乎每個人切身利益的法律,張曉遠強調了物權法制定與實施的重要意義,闡釋了其背后的理念,即效率、安全、和諧和人權。就財產權范疇當中,與物權相對應的一種民事權利——債權,他結合案例,詳細講解了兩者之間的關系與區(qū)別,并對物權法的基本原則、法律物權和事實物權的關系以及生活中常見的征收和拾得遺失物涉及的法律規(guī)定進行了解讀。同時,張曉遠就道德與制度、法律的關系,聯(lián)系一些社會現(xiàn)象,分享了他的思考,他認為,在有效地約束某種社會現(xiàn)象時,一個好的制度設計發(fā)揮的效力,較于倚靠單純的道德品質高低來解決,它更具有普泛性,其力量也要大得多。作為一名高校教師,張曉遠曾獲得川大教學一等獎,聯(lián)系自己的教學實際,他還談到了對大學教育的認識,他說,在當今信息社會,教師不只是向學生傳授知識,更多的是引導啟發(fā)學生的思維,讓他們養(yǎng)成獨立思考的能力,拿學法律來說,重要的是教學生把握法律的精神,從法律的角度對問題進行理性思考。

講座過程中,張曉遠精煉的語言表達、生動的案例分析和獨特的思考角度,深深吸引了在場的師生,大家凝神傾聽,積極參與互動,對增強大家的法治觀念、樹立法治思維、掌握法治方式,運用法律手段化解工作和生活中的問題,起到了很好的指導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