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教育廳印發(fā)了《關于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的實施辦法》,下面中職搜學網小編就大家整理一下廣東以“等級”形式呈現中考成績。


鼓勵以“等級”呈現成績
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考試成績可以分數形式呈現;其他科目考試成績可以采用分數、等級等多種形式呈現,鼓勵有條件的市僅以“等級”呈現成績。等級劃分及細化具體辦法由各市自行確定,報省教育廳備案。為保證公平,可將學生招生錄取考試科目的成績轉換成標準分或等級分呈現。

成績將作為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初中畢業(yè)的基本依據。初中學考成績要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中予以反映和體現,成績合格,可作為學生初中畢業(yè)的依據之一。
同時,成績還將作為初中教育教學質量監(jiān)測的參考指標,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基本依據。其中,除語文、數學、外語、體育與健康4個科目外,至少將道德與法治、歷史、物理和化學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鼓勵將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6個科目作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科目。體育與健康考試滿分值權重不低于錄取總分的8%。理化(或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成績最遲從2020年秋季入學的7年級新生起須作為招生錄取的依據。鼓勵采用分數+等級或僅用等級的招生錄取辦法。
逐步過渡由考試院統(tǒng)一命題
據了解,考試對象為初中學考制度從2017年秋季入學的7年級新生開始逐步實施,2019年起按照《課程方案》的課程進度組織相應科目的學考;2020年起,報名參加普通高中和有要求的中等職業(yè)學校及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錄取的社會人員,應按規(guī)定參加初中學考。
國家《課程方案》規(guī)定的全部科目均列入初中學考范圍,包括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體育與健康、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科目。
據悉,廣東省負責初中學考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和指導實施工作,負責市委托命題或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命題科目的命題和指導工作。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和生物9個科目考試,逐步由各市委托命題過渡到由省教育考試院統(tǒng)一組織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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