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沒有移民監(jiān),但為了保持有條件綠卡,在沒有獲得回美證(reentry permit)或回美簽證(returning resident visa)的情況下,EB-5投資者不應(yīng)該離境美國超過一年的時間。美國的投資移民是選擇移民美國較多的方式,也是辦理相對簡單的方式,下面小編就來給您介紹一下美國投資移民的入籍要求和居住要求。
美國投資移民居住要求
美國沒有移民監(jiān),但為了保持有條件綠卡,在沒有獲得回美證(reentry permit)或回美簽證(returning resident visa)的情況下,EB-5投資者不應(yīng)該離境美國超過一年的時間。但是,在決定EB-5投資者是否有放棄其美國永久居留權(quán)的意向時,美國移民局可能會以任何離境美國時間段為標準,就算該時間段少于一年。
如果EB-5投資者獲得回美證,他/她也不應(yīng)該離境美國超過兩年時間,并在返回美國前需要申請回美簽證。EB-5投資者也需每年按照時間申報稅務(wù),并且不要在稅表上以‘非移民’身份報稅。

最后,當美國移民局在查究EB-5投資者是否有放棄他/她的有條件永久居民身份時,將會試圖確定EB-5投資者的居住意向。EB-5投資者可從幾方面證明居住意向,包括但不限于,在美國置業(yè);在美國與家人,朋友和鄰居建立良好的關(guān)系;確認工作可以從美國遠程完成,或工作不需要長期在美國以外逗留;在美國或其他國家的表格上填寫美國地址作為永久居住地址,以表示自己為美國永久居民;這些都可以向美國移民局證明保持有條件綠卡的意向。
美國投資移民入籍要求
入籍的要求需要符合另外的一些要求。在申請入籍的前五年,EB-5投資者需要證明其在美國連續(xù)居住一定時間?!斑B續(xù)居住”的定義是比較寬松的,而作為一個常用準則,美國移民局網(wǎng)站上的要求是如果離境美國超過6個月的時間將視為連續(xù)居住要求的間斷(注:即5年時間重新計算)。

除了“連續(xù)居住”的要求外,EB-5投資者需要證明其在美國實際居住時間在遞交申請前的5年內(nèi)為30個月(2.5年或913天)。美國移民局將會審核實際旅行記錄的出境和入境時間以計算實際居住時間的天數(shù)。如無法滿足實際居住天數(shù)要求,也不會影響永久居民身份或再次申請入籍。EB-5投資者僅需要等待至滿足“連續(xù)居住”和實際居住時間即可再次申請入籍。
如果EB-5投資者希望入籍美國,應(yīng)根據(jù)不同的移民法令和規(guī)定盡早規(guī)劃,以確保順利保持有條件居留權(quán)和及時入籍。
以上就是小編為網(wǎng)友們介紹的美國投資移民的入籍要求和居住要求的詳細內(nèi)容,大家通過小編為大家介紹的美國投資移民的入籍要求和居住要求都有一定的了解了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