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論在日本還是在中國,中國人都有和日本人交朋友的機會。截至2017年6月末,在日本的中國人為765844人,創(chuàng)歷史新高。加上加入日本國籍的華人及其他華人人口,在日華人可統(tǒng)計人口約達92萬多人,而據(jù)日本外務省2017年的統(tǒng)計,在華日本人也有128111人,兩國素有“同文同種”之說,互相交朋友是很常見的事。

但是中國人必須注意的是,雖然看上去都是黃皮膚,如果熟練掌握對方的語言,從外表上也很難分得出是中國人還是日本人,但是在交朋友這件事上,中國人和日本人的觀念卻是完全不同的。


中國有“為朋友兩肋插刀”之典故,一直被中國人奉為“真朋友”的信條,是形容一個人對朋友有擔當、講義氣,典出《隋唐演義》,原來講的是“秦叔寶為朋友兩肋莊走岔道”的故事,講的是隋唐名將秦瓊染面涂須詐登州之事,后被誤傳為“兩肋插刀”。
故事講的是山東好漢秦瓊(字叔寶)在縣衙當差??h太爺接上峰指令緝拿境內劫皇綱的“響馬”要犯,就派秦瓊帶領眾捕快實施抓捕。所謂“響馬”,指舊時打家劫舍的強盜,因搶劫時先放響箭而得名。當秦瓊查出劫皇綱的是自己從小的玩伴程咬金所為時,不由得犯了難。
最后,秦瓊為了保全朋友染面涂須化作程咬金的模樣,打算去登州投案。當走到今山東濟南城南一個叫兩肋莊的地方時,那里村口有條岔道:一邊是去汝南莊,秦瓊可以就此回家,當作什么都沒發(fā)生,通知官府去抓程咬金;一邊是去往登州府,也就是秦瓊替程咬金“背鍋”去自首的地方。
秦瓊在岔道上想起妻兒老母,猶豫良久,最后還是毅然選擇為朋友視死如歸去了登州。這就是《隋唐演義》中秦瓊秦叔寶為朋友兩肋莊走岔道的故事。
中國人一直將秦瓊當做對朋友講義氣的楷模,雖然像秦瓊那樣對待朋友的人現(xiàn)在已經很少見了,但是一般人還是認為:朋友之間最重“患難之交”,朋友有困難的時候拉上一把,盡自己所能進行幫助是理所當然的。
但是日本人的朋友之間大多不是這樣的,朋友們分手時一般都說:“下次我們再在一起快樂”,也就是說:互相能給予快樂是朋友之間存續(xù)的基礎,而像程咬金那樣,犯了官司,而秦瓊在縣衙當差,那就是程咬金給秦瓊添了麻煩,在現(xiàn)代的日本人看來,程咬金罪有應得,站在秦瓊的立場,不僅不應該幫助他,而且還會恨他,因為他是一個“麻煩的制造者”,而在日本人的文化心理中,給別人“添麻煩”簡直就是一種罪過,是沒有自尊的,是恥辱的,有很多人因為怕給別人“添麻煩”而自殺。
在2015年11月22日,在日本埼玉縣的深谷市利根川,當時47歲的女性波方敦子駕車載著患老年癡呆癥,當時81歲的母親和74歲的父親開入河中,父母親溺死,而波方敦子被沖到淺灘獲救。這一事件震動了日本社會。
波方敦子是這對老夫婦的三女兒,兩個姐姐出嫁,她沒有工作,專心照顧患老年癡呆癥的母親。父親曾一度不知了去向,約在20年前回來了,三人一起生活。父親做送報紙的郵遞員,一家人雖然很不富裕,但是生活也還算安穩(wěn),有時候還能駕車出去旅行。
可是, 2014年11月,父親由于頸椎病手足麻木,不能再騎摩托車了,只好辭了工作,而且病情不斷惡化,漸漸地連路都不能走了。由于父親沒有加入年金,沒有退休金,一家人的生活陷入困境。女兒在走投無路后去政府咨詢,準備申請生活保護。
所謂生活保護,是日本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對于生活窮困的國民,保證最低限度的文化水平上的生活的公共扶助制度,一般得到生活保護的人,吃穿住行和醫(yī)療都能得到保證,作為日本人,在生活十分困難,經濟上無法自立時,都有得到生活保護的權利。
2015年11月17日,波方敦子去深谷市咨詢有關申請生活保護的事,而在18日傍晚吃晚飯的時候,父親說:把媽媽一個人扔下怪可憐的,咱們三個人一起自殺吧,波方敦子當即同意。
19日,市政府的相關人員為波方敦子申請生活保護事宜到他們家里調查,細細詢問了有關一家人現(xiàn)在的生計和以往的生活,而在兩天之后,三人一起去自殺。
2016年6月23日,日本埼玉縣地方法院對此案進行宣判,判決書指出:雖然被告波方敦子的行為是由于對父母的深深的同情,應該酌情量刑,但是不得不說她輕視生命,因此判處她有期徒刑4年(檢方求刑8年)。
按理說,他們一家如果拿到生活保護,能比現(xiàn)在的生活舒服得多,這也是日本人的權利,但是在日本,生活不下去的人,有很多不是選擇申請生活保護,而是選擇自殺。社會學家、法律專家等認為:日本人認為領取生活保護是不自立,是拿別人的錢生活,是給別人添麻煩,因此選擇自殺。也有許多人認為:求助國家、使用社福資源是件“丟臉”的事,會遭到人們的白眼及批判、攻擊。我認識一名日本戰(zhàn)爭孤兒,回國后生活無依無靠,拿了生活保護費,但是每當她在超市里買了一些比較高檔的商品,讓鄰居看到后就會遭到指責,說她拿著其他人的稅金生活,還如此奢侈,是不能允許的。
日本人就怕自己給別人添麻煩,同時也討厭別人給自己添麻煩。日本人的朋友之間也是這樣的。我遇到過很多這樣的例子,如一位朋友失業(yè)了,求一名日本朋友找工作,結果斷交了;一位朋友求和他要好的日本朋友墊付一個月的房費,日本朋友礙著面子,替他墊付了,但是以后就不交往了。
從我的經驗看,如果你遇到困難向日本朋友求助,他們中的大多數(shù)一定會很困惑,也一定會對你十分不滿,因為他們會認為你是一個不自立,愿意給他人添麻煩的人,他們不是救濟部門的官員,“不在其位不謀其政”。
同時,日本人大都也會遵守“不給被人添麻煩”的原則,一般不會因為自己遇到了什么困難去向你求救,使你困惑,他們也會拒絕別人給予他們過分的恩惠,給予日本人過分的恩惠,也會被認為是給他們“添麻煩”,因為報答別人的恩惠是他們的一種負擔,因此在婚喪等場合,也不能隨禮隨得太多,要和大家一樣或差不多,如果隨禮過多,也會被日本認為是給他“添了麻煩”。
因此,中國人和日本人交朋友,最忌諱的是給朋友“添麻煩”。“為朋友兩肋插刀”這種中國人奉為“美德”的中國人的朋友觀,無論是實行者和接受者都是日本人所不能認可的。和日本人交朋友,一定要記住,朋友之間是互相娛樂的關系,不可以追求“同甘苦,共患難”。一旦你和你的日本朋友不能繼續(xù)“互相娛樂”時,就悄悄走開,這勝過公開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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