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案優(yōu)選國外學歷學位認證為貫徹國家"支持留學、鼓勵回國、來去自由"的政策,滿足廣大留學生回國人員及其他海外、外國學位獲得者在中國升學、就業(yè)、申請科研基金等依據(jù)而針對留學回國人員開展的一項國外學歷學位鑒定工作。通過出具認證書的模式,來表示該學生的海外學歷以及就讀方式都是教育部認可的。其中包含了對就讀方式,就讀學校,學習時間等各個方面的考察,取得學歷學位認證書,就是對以上考察項均認可的表示。
國外學歷還包括以下幾種情況:
diploma, degree和master。diploma是比大學低一個等級的學歷,就像我們說的大專這樣的。在大學,如果學生無法完成任務畢業(yè),那么大學是會發(fā)個diploma給他的。degree一般是指undergraduate的證書,也就是我們說的本科文憑,這種一般是以B開頭的,就是學士學位的意思,之后取決于所學專業(yè)的不同,縮寫不同。而master一般指代postgraduate,也就是我們的碩士或者研究生的意思。這個文憑是以M開頭的,同樣不一樣的專業(yè)縮寫不同,而且master course也分為兩種,一種是教學類叫做taught course,一種是調查研究類叫做research course。

申請認證須出具如下材料:
1. 一張二寸藍色背景證件照片;
2. 需認證的國外源語言(頒發(fā)證書院校國家的官方語言)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正本原件和復印件;
3. 需認證學位證書或高等教育文憑所學課程完整的正式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如以研究方式學習獲得的學位證書,需提供學校職能部門(如學院、學籍注冊部門或學生管理部門)開具的官方研究證明信原件和復印件,研究證明信內容應說明學習起止日期(精確到月份)、專業(yè)名稱、研究方向、所授予學位等信息;
4. 需認證的國外學位證書(高等教育文憑)和成績單(研究證明信)的中文翻譯件原件(須經正規(guī)翻譯機構(公司)進行翻譯,個人翻譯無效。如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可到我中心6層服務大廳內的翻譯公司辦理翻譯);
5. 如在國內高校就讀期間到國外高校學習獲得國外學歷學位證書,申請者要提供國內高校的畢業(yè)證書原件和復印件或者由桑梵學歷認證指導注冊證明材料;

6. 申請者留學期間所有護照(含護照首頁-個人信息頁、末頁-本人簽字頁、以及所有留學期間的所有簽證記錄和出入境記錄)原件和復印件。如果申請者留學期間護照已超出有效期限,還需提供在有效期限內的護照原件或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和復印件;
7. 申請者親筆填寫的授權聲明;
8. EMS特快專遞郵寄單(郵寄單由驗證機構提供;請申請者填寫常用的中國境內地址和電話,且與認證系統(tǒng)中填寫的信息一致)。
另需額外出具的相關證明有(以下材料均需準備原件和復印件):
1. 如無法提供留學期間護照原件的,請?zhí)峁?br />(1)申請者親筆簽名的無法提交留學期間護照的情況說明;
(2)新護照首頁或戶籍簿;
(3)我國省市公安機關所屬出入境管理部門開具的留學期間出入境記錄證明。出入境記錄證明無法涵蓋的學習經歷部分,需提交其它居留情況證明(社保證明、外國人注冊登錄情況證明、學校開具的全日制本地就讀證明等);

2. 若成績單上有轉學分、豁免學分的記錄,需提供這部分成績對應的原始成績單及所獲的證書(如沒有證書可不提供);
(1)如該部分成績來自于國外學習經歷,需同時提供該階段的簽證和出入境記錄;
(2)如該部分成績來自于境內學習經歷,且無境內院校畢業(yè)證書,需同時提供境內院校開具的學習經歷證明;
3. 尚未頒發(fā)學位證書但持有所就讀學校出具的已獲得學位的證明信者,需提供該證明信和成績單的翻譯件;
4. 在俄語國家獲得學士學位證書者,需提供預科證明或學士學位課程入學合同;
5. 在愛爾蘭學習獲得愛爾蘭國立大學學位證書者,需提供拉丁文版學位證書;
6. 在美國學習者,如持F-1簽證,需提供I-20表格;如持J-1簽證,需提供DS-2019表格;
7. 在加拿大學習者,需提供加拿大移民局開具的學習許可(study permit);
8. 在菲律賓取得學位證書者,須本人親自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如就讀學校為國立大學,需提供菲律賓外交部認證;如就讀學校為私立大學,需提供菲律賓高等教育委員會和外交部認證;
9.歐洲部分國家須提交留學期間居留卡,如居留卡無法提供,可用學生證、注冊證明等材料代替;
10.馬來西亞雙聯(lián)課程申請者,須分別提交馬來西亞校方出具的整個學習期間(包括雙聯(lián)課程期間)的成績單或學習證明,以及第三國高校的雙聯(lián)課程成績單;
11.如申請者為古巴政府單方獎學金項目畢業(yè)生,則應提交語言預科證明和國內院校開具的學習經歷證明(全程在古巴完成學業(yè)者無須提交學習經歷證明)。
12.學習期間如在國內完成實習活動,需提供學校認可的實習證明或實習合同;
13.如委托他人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代理人需提供《代理遞交認證申請材料委托書》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證件。
注意:一位代理人一年內(自代辦之日起)只能代理遞交一位認證申請者的申請材料。
特別提醒:
1、申請者在驗證機構遞交申請材料時需填寫EMS特快專遞認證結果郵寄地址單,此地址在認證過程中無法更改。認證完成后,認證結果將通過EMS特快專遞直接郵寄至申請人。
2、我中心暫無法受理直接郵寄材料原件的申請。請勿將申請材料原件寄至我中心,以免丟失或出現(xiàn)其他意外。
3、在遞交認證申請材料過程中,需申請者本人對認證申請信息和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簽字確認,因此請申請者盡量親自前往我中心各驗證機構辦理認證申請手續(xù)。如需代辦,請參見上述第13條辦理相關手續(xù)。
一般情況,整個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評估過程需要20個工作日以上。需要注意的是,這個時間不包括郵寄時間,工作日收到齊全的申請材料并通過初審的當日開始計算,至認證結果發(fā)放(寄出)之日結束。如果頒發(fā)證書機構答復我中心核查信函不及時,外地申請者銀行匯款到賬不及時,認證時間都可能延長。
對于以下認證申請會延長認證完成期限:
⑴申請者在完成一個學歷學位的過程中,學習地點或經歷涉及兩個(含)以上國家的(包括國內學習經歷);
⑵申請者本人不能親自遞交申請材料手續(xù)委托他人代辦的;
⑶認證申請材料不全的;
⑷所需認證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證書頒發(fā)日期為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