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來為大家分享公務員辭職后重新考試嗎的一些知識點,和公務員辭職了還可以再考嗎的問題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話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決您的問題,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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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辭職后可以再考公務員嗎
可以。

公務員有服務年限,一般為2至5年不等,如果在該職位未滿服務年限是不允許辭職的。
法律規(guī)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或者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不得再考公務員。如果順利的主動辭職,也就是單位尊重個人意愿,同意了提交的辭職申請,這種情況是可以參加國考的。如果你在試用期感覺不太是適合這個崗位,那么在試用期內是可以辭職的。但是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保障部規(guī)定,試用期內辭職的公務員3年內是不得報考公職。
特殊情況:
雖然目前公務員辭職后是允許再次報考公務員的,但是有些省份已經做出明確規(guī)定,比如,2020年度江蘇省公務員招考,公告中明確規(guī)定“ 2017年1月1日以后辦理過公務員或參公管理單位工作人員錄用審批(備案)手續(xù)的人員(含已離職或取消錄用人員)不得報考”。這也是說明,公務員辭職三年內是不允許報考江蘇省公務員的??梢钥吹某?,國家對公務員報考的條件越來越嚴格,可能在以后其他省的公務員考試中也會出現(xiàn)這條規(guī)定。
大家如果有辭職想法一定要考慮好,上岸不易,不能為了一時沖動而后悔莫及,也會造成自己時間、精力、金錢的浪費,也是對國家資源的浪費。
公務員辭職了還可以再考嗎
辭職后的公務員肯定可以再考公務員。
2018年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有申請辭職的法定權利。也就是說,公務員辭職時,本人提出并經過正常的程序被批準,是合乎法律規(guī)定的行為,也是法律允許的行為,還是公務員的權利之一,這是大的政策前提。即公務員辭職并無不妥或者涉嫌違法。
辭職后再考,實際上就是重新錄用了。根據(jù)《公務員法》的規(guī)定,除了被判處刑罰的、被開除黨籍的、被開除公職的、被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等特定情形以外的人,只要符合招考公告規(guī)定的條件,即可重新報名參加公務員考試。2007年發(fā)布的、目前還未修訂的、尚有法律效力的《公務員錄用規(guī)定》,也未對辭職后重新參加公務員考試做出任何限制性的規(guī)定。據(jù)此,可以肯定地說:公務員辭職后可以再考公務員。
公務員辭職后還可以再考嗎
法律分析:可以考。
法律依據(jù):《新錄用公務員試用期管理辦法(試行)》第十七條新錄用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八十一條第(二)(三)(四)(五)款規(guī)定情形的,不得提出取消錄用申請。即:
(二)在涉及國家秘密等特殊職位任職或者離開上述職位不滿國家規(guī)定的脫密期限的;
(三)重要公務尚未處理完畢,且須由本人繼續(xù)處理的(四)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不得辭去公職的情形。
公務員辭職后還能再考嗎
公務員辭職后還能再考。
公務員職位具有一定的特殊性,也就是公務員有服務年限,一般為2至5年不等,如果在該職位未滿服務年限是不允許辭職的。法律規(guī)定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或者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不得再考公務員。
如果順利的主動辭職,也就是單位尊重個人意愿,同意了提交的辭職申請,這種情況是可以參加國考的。在公務員的試用期內是可以辭職的,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保障部規(guī)定,試用期內辭職的公務員3年內是不得報考公職。
公務員簡介
公務員(Civil servants),全稱為國家公務員,是各國負責統(tǒng)籌管理經濟社會秩序和國家公共資源,維護國家法律規(guī)定,貫徹執(zhí)行相關義務的公職人員。在中國,公務員是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公務員
公務員辭職后幾年還可以再考
這個要分情況。
單位如果同意辭職,那么就不會被禁考,可以照常報考公職考試;如果單位并不同意辭職、自動離職,或者是被辭退的,那么離職后的五年以內都不得報考;按照國家人力資源和保障部規(guī)定,試用期內辭職的公務員3年內不得報考公職考試。
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單位如果同意辭職,可以報考,單位如果不同意辭職,自動離職則按照《公務員法》屬于單位辭退,五年內不得報考;
公務員試用期內可以辭職,但按照國家人力資源與保障部規(guī)定,試用期內辭職的公務員3年內不得報考公職。
公務員報考條件
一、國籍要求
國家公務員考試招考對象需滿足“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這一大前提,其他國籍人員不在招考范圍內。
二、年齡要求
國家公務員考試年齡要求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部分人員年齡要求有所放寬。
三、擁護憲法
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憲法的人員,是作為國家公職人員的基本標準。
四、品行要求
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具有良好的品行”,是否具有良好的品行,一般將在考察(政審)環(huán)節(jié)進行審查,只有良好的品行,才能加入國家公務員隊伍,才能更好的為人民服務。
五、身體條件
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具體的身體條件將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體現(xiàn),通用標準適用于所有公務員崗位,特殊標準適用于人民警察職位及其他特殊職位。
六、工作能力
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需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學歷要求
國家公務員考試要求報考人員“具有大專以上文化程度”。大專學歷是國家公務員考試的最低學歷要求,在國家公務員考試中對學歷劃分非常細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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