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本市春季考試招生工作日程簡表

考試及志愿填報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錄取時間安排及候補資格確認流程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錄取時間安排及候補資格確認流程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志愿填報多久出錄取結果及錄取查詢入口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招生志愿填報時間及錄取結果查詢公布規(guī)定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招生網上咨詢網址入口及時間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英語試卷答案解析專家點評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及錄取結果公布時間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分數線,各大學錄取分數線預測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可以報考的學校名單一覽表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成績公布時間及查詢入口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數學試卷答案真題解析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語文試卷答案真題解析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作文題目審題立意解讀 怎么寫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外語考試提醒考試答案公布時間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招生院校名單 23所試點院校招生簡章公布!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安排 錄取結果查詢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及錄取時間結果查詢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考試時間和成績公布查詢時間公布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可以報考的學校名單一覽表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區(qū)別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分數線及最低錄取控制線公布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分數線預測 本科線多少分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志愿填報時間安排及錄取結果公布查詢時間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招生錄取工作日程時間安排表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招生大學名單,春季高考學校有哪些 |
2019年上海春季高考招生方案政策 考試時間和志愿填報方案 |

(一)考試內容
2019年春季考試由統(tǒng)一文化考試和院校自主測試兩部分組成。
(二)統(tǒng)一文化考試
1.統(tǒng)一文化考試科目及計分辦法
統(tǒng)一文化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外語3門科目。語文、數學每科目總分150分。外語科目考試分為筆試(含聽力)和聽說測試,筆試(含聽力)分值為140分,聽說測試分值為10分,總分150分;外語科目的考試語種分設英語、俄語、日語、法語、德語、西班牙語6種,由報考學生任選1種。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為450分。
根據本市高考改革相關規(guī)定,統(tǒng)一高考外語科目考試實行一年兩考,考試時間分別為1月和6月。其中,1月的外語科目考試即為2019年春季考試外語科目考試。
2.統(tǒng)一文化考試時間安排
2019年1月5日-7日舉行全市統(tǒng)一文化考試,各科目考試時間為:
語文?1月5日 9:00-11:30
數學?1月5日13:30-15:30
外語筆試(含聽力) 1月6日 9:00-11:00
外語聽說測試 1月7日 8:00起
考試時長:語文150分鐘,數學120分鐘,外語筆試(含聽力)120分鐘、聽說測試20分鐘。統(tǒng)一文化考試均在標準化考場進行。
3.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公布與查詢
2019年1月28日,考生可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查詢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市教育考試院于當日公布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
考生如對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有疑問,可于2019年1月29日9:00- 16:00在“上海招考熱線”網站申請成績復核,1月30日12:00起可再次登錄該網站查看復核結果。
志愿填報
1.考生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的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方可填報春季考試招生志愿。其中,應屆考生7門科目(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命科學、信息科技)的高中學業(yè)水平合格性考試成績須全部合格。7門科目成績的認定工作按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實施辦法操作。
2.滿足志愿填報要求的考生可于2019年2月25日-26日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志愿。每名考生可填報2個專業(yè)志愿,可以是同一所院校的2個專業(yè),也可以是不同院校的各1個專業(yè)。
院校自主測試
1.院校自主測試資格線公布方式
(1)試點院校根據已公布的招生計劃的一定比例確定自主測試資格線,其中公辦院校不超過公布計劃數的2倍,民辦院校不超過公布計劃數的3倍。末位同分處理,按照市教育考試院相關實施辦法執(zhí)行。2019年3月1日各試點院校公布本校自主測試資格線及測試安排。
(2)已完成專業(yè)志愿填報,且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總分達到院校自主測試資格線的考生即獲得相應試點院校自主測試資格??忌氃谠圏c院校網站選擇測試時間和地點。
2.院校自主測試時間安排
2019年3月9日-10日舉行院校自主測試。
3.院校自主測試內容及計分方式
(1)院校自主測試(一般為面試或技能測試)內容由各試點院校根據本校及專業(yè)特點自行確定,測試科目原則上為1門。院校自主測試主要考查考生學科特長基礎,注重綜合素質和能力。
(2)院校自主測試總分為150分。
(3)獲得院校自主測試資格后缺考的考生,其院校自主測試成績按零分計入春考總分,并參與院校后續(xù)錄取排序。
時 間 | 工 作 內 容 |
2018年12月中旬 | 公布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招生試點方案 |
各試點院校上報春季考試招生章程 | |
2018年12月下旬 | 各試點院校向社會公布經審核的春季考試招生章程,同時在市教委網站公布,招生計劃也須在市教育考試院網站公布 |
2019年1月5日前 | 各校報送院校自主測試方案 |
2019年1月5日-7日 | 全市統(tǒng)一文化考試 |
2019年1月28日 | 公布統(tǒng)一文化考試成績及志愿填報最低控制線 |
2019年2月下旬 | 春季考試招生試點院校錄取工作會議 |
2019年2月25日-26日 | 符合資格的考生可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填報志愿 |
2019年3月1日 | 各校公布自主測試資格線及測試安排 |
2019年3月1-2日 | 獲得院校自主測試資格的考生須在院校網站選擇測試時間和地點 |
2019年3月9日-10日 | 各校組織自主測試 |
2019年3月14日 | 各校公布自主測試成績并開始錄取 |
2019年3月14日-20日 | 各校網上公示預錄取和候補資格考生名單 |
2019年3月下旬 | 完成錄取工作 |
2019年9月 | 新生正式入學 |